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一、学院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唯一一所培养轨道交通、铁路等特有专业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设有轨道交通学院9个教学系部,开设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30个专业,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6949人。2010年11月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随着学校的发展和办学规模扩大,根据“十二五”师资建设规划,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有志加盟我院的人才。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2.优先考虑教授、副教授、博士、有长期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

3.正高职称45岁以下、博士或副高职称的40岁以下,其他应聘者一般不超过35岁本市户口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有高校教师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要求达二级乙等以上;

5.除具备上述条件以外,各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如下:

序号

岗位

数量

各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

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教师

1

1.具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特别优秀者可考虑硕士学位并具中级职称;                  

2.电气化铁道技术相关专业;

3.三年以上从事铁道电气化领域研究(包括在校期间的科研)或企业工作经验。

2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教师

1

1.具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特别优秀者可考虑硕士学位并具工程师职称;

2.铁道信号专业、控制工程及自动化相关专业;

3.三年以上从事铁道信号或地铁列车控制系统研究(包括在校期间的科研)或维护等工作经验。

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教师 

1

1.具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特别优秀者可考虑硕士学位并具中级职称;

2.铁道机车车辆、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气自动控制等相关专业 ;

3.有铁路或地铁机务、车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高工或副教授以上优先。

4

铁道工程专业教师

1

1.具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特别优秀者可考虑硕士学位并具中级职称; 

2.铁道工程、工程测量等相关专业;

3.有铁路或地铁线路建设、施工、保养维护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高工或副教授以上优先。

5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教师

1

1.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特别优秀者可考虑硕士学位并具中级职称;

2.交通运输管理、铁道运输等相关专业;

3.有2年以上铁路或地铁车务、客运、调度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

集装箱运输管理专业教师

1

1.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考虑硕士研究生并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并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

2.交通运输、国际贸易、商贸英语相关专业;

3.可从事专业课程双语教学,有2年以上企业或现场工作经历。

7

物流管理专业教师

1

1.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考虑硕士研究生并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并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

2.物流工程、物流信息技术等相关工科类专业;

3.可从事专业课程教学,有2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8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教师

1

1.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考虑硕士研究生并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并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

2.管理类专业、国际贸易、商贸英语相关专业;

3.可从事专业课程双语教学,有3年以上企业或现场工作经历。

9

动漫设计制作专业教师

1

1.具副高以上职称,特别优秀者可考虑硕士学位并具中级职称;

2.动漫、工艺与美术设计等相关专业,掌握高职动漫专业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手段先进,教学能力强;

3.有5年以上动漫游戏行业企业全职工作经历,熟悉动漫制作流程,能熟练使用各种动漫相关制作软件。

4.有较强动漫原创能力,有投入商业运作的动漫作品,获得行业举办的省级以上动漫类奖项,在动漫界有一定影响力者优先。

10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

1

1.信息技术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有2年以上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者,学历可以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2.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娴熟的C/C++及Java编程能力,熟悉物联网相关技术和嵌入式开发环境,能熟练使用AUTOCAD和ProE。

3.有嵌入式电子产品软硬件开发经验和相关手机客户端产品的开发经验,能够根据客户需求设计智能系统集成方案,有Android,iPhone/iPad,Symbian开发经验优先;

4.善于团队合作,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钻研和开拓精神。

11

会计电算化专业教师

1

1.具副高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

2.会计相关专业;

3.五年以上高职工作经历,并具一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12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

1

1.中共党员,副高以上职称;

2.具有教育心理学及相关专业普通高校(二本以上)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具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有较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熟悉大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受过严格的心理咨询专业训练,掌握团体心理辅导理论和技巧,有丰富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学院主页或其它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2013年全年,不限定具体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报名、网络报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多报或不填者均不接收报名)。

邮寄报名地址:广州白云区石井街庆隆中路100号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请标明“应聘”字样

邮政编码:510430

网络报名招聘专用邮箱gtzyrsc@163.com,主题:(姓名)+应聘(岗位)。使用电子邮件报名者,在确认报名成功后还需提供应聘材料的复印件(A4)一份。

3.报名须提供材料: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请登录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页:http://mis.gtxy.cn/rscnet“资料下载”栏下载,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并在照片栏粘贴本人小一寸照片,所填报个人的高等教育或工作经历需完整);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如海外博士获得者则需提供教育部海外博士学位鉴证书;

(4)业绩成果证明。包括学术研究成果、各级科研课题立项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荣誉证书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提供A4规格复印件,原件在面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应聘人员填报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原则上按公告岗位所需人数的1:3进行公开招聘,但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应聘或紧缺专业(指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铁道工程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考试 

考试分三个科目,科目一为笔试,科目二为试教及实操,科目三为面试。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科目一考试。 

1.科目一考试:结合职业教育要求,考核应聘人员在阅读、理解、归纳、提练及写作方面的水平。科目一考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 

2.科目二考试:①试教:对应所应聘的教师岗位作25分钟的专业核心课程重点章节的试教,由专家组根据专业要求及评分标准打分②实操:根据所应聘的教师岗位的需要进行10-15分钟的专业技术能力实际操作测试。

3.科目三考试:由学院专家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应聘者的应聘专业、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等情况提问,主要考核应聘者所应具备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学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验合格后,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科目一考试。

科目一考试时间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通知和准考证。 

科目一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学校网站公布。 

1.按科目一考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科目二、三的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直接进入科目二、三考试)。参加科目二、三考试的人员名单和时间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学校公开招聘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本人宣布面试成绩。 

2.按科目二考试占60%、科目三考试占40%计入考试总成绩。 

3.(四)体检 

以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且考试总分数必须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的分数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聘用前政审考核,有必要时赴其原单位或档案所在地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认拟聘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在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为半年,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四、岗位薪酬与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属事业单位财政编制,待遇国家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组织

1.学校以广州市人事局穗人发[2005]131号《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指导,根据学院有关工作规定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2.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

六、工作要求

纪律与监督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第十六条至第三十六条)要求执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6020403(彭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6423910(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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